
問題:《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GB 50974-2014第6.1.9條“其他建筑應設置高位消防水箱,但當設置高位消防水箱確有困難,且采用安全可靠的消防給水形式時,可不設高位消防水箱,但應設穩壓泵?!贝颂帯按_有困難”“安全可靠的消防給水形式”如何把握?
回答:《消防設施通用規范》GB 55036-2022第3.0.9條規定的建筑物均應設置高位消防水箱,其他建筑中“確有困難”一般指既有建筑改造項目,既有建筑改造可按《山東省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技術指南》規定執行;或建筑結構形式特殊的項目,如純地下建筑。
“安全可靠的消防給水形式”可參照《〈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GB 50974-2014實施指南》第6.1.9條條文要點說明,指“設有消防水池、消防水泵、兩路供水、雙電源”的消防給水形式。當室內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僅采用穩壓泵穩壓,且為室外消火栓設計流量大于20L/s的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時,消防水泵的供電或備用動力尚應符合《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GB 50974-2014第6.1.10條的要求。
摘自2025年11月山東住建廳發布《山東省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疑難解析》2.0,文中3.1.6條。
附GB55036-2022《消防設施通用規范》:
3.0.9 高層民用建筑、3層及以上單體總建筑面積大于10000m2的其他公共建筑,當室內采用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時,應設置高位消防水箱。
【條文說明】本條規定了應設置高位消防水箱的基本范圍。高位消防水箱具有在準工作狀態時為消防給水系統和水滅火系統穩壓、在發生火災時提供初期消防用水量的雙重作用,是保障水滅火系統撲救建筑初起火災的重要設施。
GB50974-2014《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
6.1.9 室內采用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時,高位消防水箱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高層民用建筑、總建筑面積大于10000㎡且層數超過2層的公共建筑和其他重要建筑,必須設置高位消防水箱;(此款原強條,被GB55036-2022廢止)
2 其他建筑應設置高位消防水箱,但當設置高位消防水箱確有困難,且采用安全可靠的消防給水形式時,可不設高位消防水箱,但應設穩壓泵;
3 當市政供水管網的供水能力在滿足生產、生活更大 小時用水量后,仍能滿足初期火災所需的消防流量和壓力時,市政直接供水可替代高位消防水箱。


蘇公網安備3205810200231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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